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教育整顿树立检察机关十个新形象

  1、 强化大局意识,重点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树立为鞍山经济加速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的新形象;

  2、 强化党性意识,重点解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明辨是非差的问题,树立永葆党员本色的新形象;

  3、 强化宗旨意识,重点解决为谁执法和群众观念不强的问题,树立为民执法的新形象;

  4、 强化监督意识,重点解决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法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树立维护司法公正的新形象;

  5、 强化办案意识,重点解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问题,树立反腐倡廉的新形象;

  6、 强化敬业意识,重点解决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等问题,树立求真务实的新形象;

  7、 强化文明意识,重点解决耍特权,逞威风,野蛮办案等问题,树立文明执法的新形象;

  8、 强化遵纪守法意识,重点解决纪律作风涣散等问题,树立具有良好纪律作风的新形象;

  9、 强化创新意识,重点解决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等思想问题,树立争先创优的新形象;

  10、强化奉献意识,重点解决争名争利的个人主义问题,树立无私奉献的新形象。

20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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