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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六十七万元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二00一年四月十日,铁东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将犯罪嫌疑人史景萍批准逮捕。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害人张某到铁东检察院申诉,称其67万元人民币被史景萍诈骗而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检察长赵余龙十分重视此案,立即要求批捕科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核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史景萍于二OOO年九月至十一月间,以色情勾引被害人张某,编造虚假的家庭背景、身份职位等赢得被害人的信任,并以"借钱"为名骗取被害人67万元进行挥霍。当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被获准。批捕科先后复核了被害人、询问证人,走访公安机关了解不立案的理由,并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于三月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史景萍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铁东检察院于四月十日,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史景萍,使一起特大诈骗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对犯罪嫌疑人史景萍采取强制措施后,检察机关及时将情况通报了申诉人,申诉人张某对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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