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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档案



 

姓  名:钟维顺
性  别:
最高职务:珠海市工商局原局长
查处进度:待判
党纪政纪处分:
罪  名:受贿
涉案金额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8.2万元,其中港币32.6万元,其中受贿最多一笔46.5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81.77万元
刑  罚:

  个人简历:

  钟维顺现年51岁,新会市人,大学文化,1994年5月起任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2000年6月8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6月22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

  疯狂敛财 大小通吃
  检察机关当庭列举了钟维顺25项受贿罪行。其中,一次受贿最多的有46·5万元,最少的只有2000港元。他贪得无厌,来者不拒。行贿者多是港澳商人、当地工商业主。他们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力,双方大肆进行钱权交易,损公肥私。 1997年至1998年间,与珠海市工商局合作兴建市场的香港商人蔡某某,为在开发市场过程中得到好处,多次邀请钟维顺到香港、澳门考察,并向钟维顺行贿共计港币2·3万元。1997年8月,钟维顺要求蔡某某、工程建筑商关某某出资为其妻子李秀琴购买私家车。蔡让其司机张某某陪同李秀琴在香洲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日产风度牌轿车(车牌号:粤C·A8283),并支付购车款项13·5万元,关某某则支付33万元。据此,钟维顺共收受贿赂46·5万元。钟维顺则让蔡某某承建多个市场,让关某某装修市工商局属下一工商分局的办公大楼。 1999年3月,珠海富安实业公司总经理王定科为了从市工商部门得到罚没物资进行拍卖,与钟维顺的妻子李秀琴达成了合资成立珠海市富安拍卖行的意向,李秀琴将此事告知了钟维顺。1999年5月,富安拍卖有限公司被批准成立时,李秀琴既没有出资,之后也没有参与拍卖行的经营管理。1999年6月,李秀琴以买车为由,向王定科索要10万元。期间,钟维顺也曾要求王定科关照李秀琴。王定科便让下属华科贸易公司的李清英在拱北建设银行昌盛办事处以李秀琴的名字开户存入10万元,并将存折交给李秀琴。1999年7月,富安拍卖公司便开始从市工商局得到罚没物资,经拍卖后从中牟利。
   买官卖官 投桃报李
   行贿者中也有一些是官场中人。珠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彭九如,原是万山岛工商所所长,为得到钟维顺的关照,多次陪同钟到澳门游玩,并向钟行贿共计港币1·4万元。钟维顺便将彭调到市区工作,后来又把他提拔为办公室主任。 珠海市工商局属下个体私营经济投资促进中心主任邓伟敏也多次陪同钟维顺到澳门游玩,并向钟行贿港币1·8万元。后来钟维顺也把他由一般干部提拔为主任了。
   既是贪官 又是赌徒
   在法庭上,曾经风光一时的钟维顺已没了昔日的神采。他在回答法官的提问时有气无力,讲话含糊不清。对于检察机关的绝大部分指控,他都表示“没有意见”。至于他是否有要求他人为其老婆购买轿车的犯罪行为,钟则推翻了他以前的供述,并说“我的人格已不值几个钱,但我以人格担保,绝没有叫人为老婆买车。”钟的这番话引来庭上一阵哄笑。钟聘请的来自珠海、广州的两位律师,认为钟没有授意他人为妻子购车;检察机关指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财产”,也非港币81万元之多。 令人关注的是,钟维顺收受贿赂的地点大部分在香港、澳门,而且贿赂得来的钱几乎都被澳门赌场的“老虎机”吃掉了。 钟维顺被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是,1997年至1998年间,与珠海市工商局合作兴建市场的香港商人蔡发荣,为得到钟维顺的照顾,多次邀请钟维顺到香港、澳门考察,并向钟维顺行贿共计港币2.3万元;1997年8月,被告钟维顺又要求蔡及工程建筑商关如冰出资46.5万元为其妻子李秀琴购买私家车。 1999年3月,珠海富安实业公司总经理王定科为了从珠海市工商部门得到罚没物资拍卖,便与被告人钟维顺的妻子李秀琴达成了合资成立珠海市富安拍卖行的意向,而实际上,李秀琴既未出资,也未参与拍卖行的经营管理。6月,李秀琴以买车为由,向王某索要15万元人民币。王某让下属华科贸易公司在拱北建设银行昌盛办事处以李秀琴的名字开户存入人民币10万元,自7月起,富安拍卖公司就得到了所要的罚没物资。 1989年5月至2000年5月,钟维顺在任珠海市南屏镇党委书记、镇长和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2万元、港币32· 6万元。此外,他还有81·77万元港币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庭审纪实:
   “虽然我的人格不值钱,但我可以用我的人格去保证我没有让蔡发荣出一分钱……”如果是在一年前,仍是工商局局长身份的钟维顺肯定不会如此贬低自己的人格,但昨天,当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他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时,他亲口说出了这句发人深省的话。 昨日(时过境迁,改为庭审当日日期)上午9时正,身穿背后写有“珠看”二字深橙色马甲的钟维顺被法警带入审判庭。
   现年51岁的钟维顺赤脚拖着双蓝色拖鞋,满脸憔悴加上明显的白发,使得旁听席上不时传出“老了好多”的唏嘘声。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1989年5月至2000年5月,被告人钟维顺在任珠海市南屏镇党委书记、镇长、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2万元、港币32.6万元,并尚有港币81.770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公诉机关指控了钟维顺25起受贿犯罪事实,其中最大一起涉及46.5万元。 这也是昨日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公诉人审查表明:1997年8月,被告人钟维顺要求蔡发荣、工程建筑商关如冰出资为其妻李秀琴购买私家车,蔡让其司机张某陪同李在香洲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日产“风度”牌轿车,并支付购车款人民币13.5万元,关如冰支付李购车款人民币33万元,据此,被告人钟维顺收受蔡、关贿赂共计人民币46.5万元,其中还包括5000元的选号费。但钟维顺否认自己曾要求蔡出钱,并用他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了那句话:“虽然我的人格不值钱……”
   据悉,由于关如冰已经死亡,公诉机关无法向其直接取证,所以证明关如冰曾支付给李秀琴33万元的主要证据,就只剩下李秀琴的证词,故钟维顺的辩护律师认为,该项指控证据不足。辩护律师还向关的妻子作了一份笔录,以证明当时关如冰并没有那么多钱,不足以支付33万元。公诉人当场反驳辩护律师的观点。公诉人指出钟维顺多年来一直将非法收受他人的港币交给其妹保存,其妹再将这些款项分别以自己和丈夫的名义存入银行,钟的妻子也未必知道钟究竟有多少钱,因此关妻的证词不能说明问题。
  判决结果: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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