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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档案



 

姓  名:庄如顺
性  别:
出生年月:待查
最高职务: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
党纪政纪处分: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罪  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刑  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介绍:

  庄如顺与赖昌星是什么关系?庄如顺认为:“是朋友关系,我这是泛泛而指的,真正在我心目当中,说实话,我从来就没有把赖昌星当成朋友。我理解的所谓朋友不要说志同起码要道合,我跟赖昌星谈什么?跟他谈哲学?哲学两个字是什么他都不懂。跟他谈体制?他懂得什么?我觉得我跟赖昌星只能谈很实在的问题:我要你办什么,你能给我哪些帮助。赖昌星给人家送钱物不是很勉强,不是说你不收我硬要送给你。赖昌星我了解他是这么一个脾气,他是认为水到渠成,他可能比别的行贿者高一筹就在这里。赖昌星有一次到福州我私下去看望他,我打的去,赖昌星说放一部车在这里给我用,我就不假思索地接受下来了。”
  赖昌星顺水推舟,送给庄如顺一部丰田佳美轿车,价值人民币42.5万元。
  庄如顺,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1999年8月,向赖昌星通风报信,促使赖昌星逃脱了公安部门的追瓴丁
  在1999年8月11日到12通了4次电话。庄如顺说:“我就把我自己得知的一些情况和我判断的一些情况跟他说了。”
  庄如顺把公安机关抓捕赖昌星的有关情况告诉了赖昌星,指使赖昌星往境外出逃。赖昌星逃到香港后立即向庄如顺通报,庄如顺特地叮嘱:香港也不安全,要走得越远越好。

  内心剖白:

  庄如顺在案发后的悔过书中说,自己成长于英雄辈出的五六十年代,保尔那种一生不能虚度的名言曾激励他从小就立下投身伟大事业的报负,然而,他却堕落了,与匪同谋,执法犯法,背叛了人民公安事业,把自己与特大走私犯罪集团首犯紧紧绑在了一起。由于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他说道:“我犹如笼中鸟,望海阔天空,不仅有翅难飞,还要人家喂食,而笼中鸟还有观赏价值,可我却一文不名,我现在活着,于国家于社会都没有任何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具生理的躯体,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唤青山绿水,谁能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用?我愿用我的生命为党教育干部蘸血写教训……”作为公安厅副厅长,他太清楚赖昌星在案中的分量,但他还是报信放走了赖昌星,结果自己却不得不成为“笼中鸟”,非但自由难觅,就连生命也即将结束才知道悔不当初,其实不过是走到此间境地者都会有的本能的哀鸣罢了。

  现已查明犯罪事实:
  庄如顺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4.55万元;在公安机关缉捕赖昌星的过程中,为赖昌星通风报信,并指使其外逃,造成严重后果;庄如顺身为公安机关领导,指使他人为121辆走私汽车违法办理《罚没证》,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判决依据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资料来源:
  《检察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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