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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档案



 

姓  名: 徐炳松
性  别:
出生年月: 1943年
最高职务: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触犯罪名: 受贿罪
刑  罚:无期徒刑

 简  历:

  徐炳松,广东台山人,清华大学毕业。曾任广西贵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常务副书记、书记;玉林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徐炳松在工作上的确有一套,是个“能人”,他吃苦耐劳,搞经济上项目相当有办法。九十年代初,他在玉林地区提出变通思想、成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发展高效优质农业,使玉林地区的经济一走在广西前列。
  1991年8月,徐炳松升任玉林地委书记。1993年1月,年仅50岁的徐炳松因发展地方经济、政绩突出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可谓仕途得意,一度成为广西一颗熠熠升起的政治“红星”。

 案情简介:

  徐炳松于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写条子、批示、直接过问干预等行为,非法收受林坤、北流市桂兴种养公司、周卫东等的贿赂七次,共55万元。 林坤为在玉林市开办典当行找到徐炳松帮忙,徐炳松当即给时任玉林市委书记的李乘龙(已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写信,要李支持林坤在玉林办实业。一九九五年徐炳松到玉林检查工作时,收受林坤给的二万元人民币。林坤此后又先后送给徐炳松三万元和六万元人民币,徐如数收下。 北流市桂兴种养公司为得到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将该公司的实施方案送给徐炳松批示后,从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款中得到了一百万元借款。一九九六年春节前及一九九七年春节前,该公司派员先后两次送给徐炳松各二万元人民币。
  香港磐基置业有限公司代表周卫东为取得修建玉林市至石南镇一级公路的工程项目,找到徐炳松帮忙,顺利地得到了工程项目。周卫东先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及十二月分别在徐炳松家中及办公室送给徐十万元和三十万元人民币。

 中纪委处理情况:

  中央纪委决定并经党中央批准,开除徐炳松党籍,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其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职务。
  通报指出,徐炳松之所以坠入犯罪的深渊,堕落成为腐败分子,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不讲政治,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在改革开放初期,徐炳松还能比较严格要求自己,曾经将行贿者拒之门外。但后来,他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经受不住权力的考验,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贪图物质享受。他认为自己批一个条子,就能让个体户赚几十万、上百万,个体户送给自己几万元钱不算什么,把行贿受贿看作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对送钱送物者由半推半就发展到来者不拒,甚至主动索要,无所顾忌。二是以权代法,滥用权力。工程承包发包不是实行公开招标,而是由徐炳松和几个党政领导干部说了算;成立集团公司,不是通过法定程序,而是徐炳松签字和个别领导干部同意就可以注册组建。这种权力的滥用,加之缺乏严格的纪律约束,使权钱交易的违法乱纪行为能够得逞。三是缺乏有力的监督。对徐炳松的违纪违法行为,干部群众早有反映,但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并及时加以纠正,徐炳松更是胆大妄为,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通报强调,徐炳松违法乱纪案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审判结果:

  1999年8月2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8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炳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及空调机、冰箱、彩电、数码相机、电脑等电器,不足受贿所得部分继续追缴。徐炳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1999年12月30日,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徐炳松收受他人贿赂55万元人民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炳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的刑事判决。

 查办徐炳松案件大事记:

  1998年5月23日徐炳松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998年6月3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1999年8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炳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及空调机、冰箱、彩电、数码相机、电脑等电器,不足受贿所得部分继续追缴。
  1999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炳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的刑事判决。

 徐炳松的忏悔录:

  徐炳松收受贿赂的事情败露后,他的心情十分复杂。思前想后,他写了一份悔过书。他写道:  
  党多年来对我悉心培养,把我从一名普遍的大学毕业生,培养成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七八十年代,我和常人一样,安于过着清贫的生活,全心投入事业和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所有制成分多样化,分配逐步拉开,一批人脱颖而出,富裕起来。社会发生的变化,开始从各个方面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也毫不例外,党及时地反复告诫全党,绝不可以把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取代党的原则。特别要求各级党的干部,尤其高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这些都是我们应该牢记在心并严格遵循的。但我们也有家庭,社会变得如此五彩斑斓,尤其是我们处在领导岗位,大权在握,使我们总是处在社会变革的前沿。这种态势和环境,使意志不坚定者,逐步地发生了变化,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凭借党的政策,而且是在我们的具体领导下脱颖而出,我们的素质比他们要高许多,可我们仍然过着清贫的生活,由于现行机制上不可避免的缺陷,使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心理越来越不平衡。
  掌握权力的部门不可避免地要经常面对着对等交换的场面,意志薄弱者就会被腐蚀。思想方面发生的变化逐步开始,防线逐步瓦解。由抵制、拒绝变得躲躲闪闪,由躲躲闪闪变得心存侥幸,自以为反正我没有主动去收,收了也只是个别人的事情,而且这种状况比比皆是,谁能抵挡得住。加之随着年龄的增大,开始考虑自己退休后的事,心安理得以至完全丧失了抵制力。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像我们这些当官的,也得到巨大好处。我的老伴、儿子、儿媳,全家都有较好的工作,收入不菲。而我们尽管组织上规定的待遇并不高,但实际上住房、坐车、医疗、吃饭及其他活动交往等等,绝大多数人是达不到的。组织和人民给予我们的确实很多很多。我没想到,我还会变成一个运用权力拼命掘取、拼命贪婪的人,但不容置疑,我确实在贪。有了贪欲,还能有什么自制和勇气,小贪、大贪、贪婪,唯贪用其极,这样发展谁也逃脱不了,真是后果不堪设想。我万分地痛苦,我正在发生着这样的变化,我完全辜负了党多年悉心的培养和教育,愧对广西父老乡亲一贯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顷刻之间,我的一切全然发生了改变,巨大的落差使我思绪万千,痛苦异常,我想起了过去创业的艰辛,岁月的磨难,想起了与各种形形色色人的交往,喜怒哀乐交替的变化,想起了我在广西舞台的突然消失会引起的震动,人们的议论。想到了家庭的悲伤,亲友们的忧虑,想到我还能怎样面对人生,还能怎样生活。工作组几位同志的帮助和教育,使我逐步从思绪万千中回到了正视问题的线上。
  面对现实,承认错误,思想斗争是激烈的,也是异常痛苦的。起初,我错误地认为,反正不错也错了,党员我不配了,官也当不了了,你们要怎样处理随你们的便吧。我的态度是消极的。工作组同志苦口婆心、入情入理地进行教育,尤其是宣明政策,启发我不能再被动了,以求从宽处理。尽管思想上是很痛苦的,我陆陆续续承认了事实,承认了错误,并且签了字,画了押,但我思想上并没有完全真正地转变过来,尤其是承认了与周卫东等人的经济交往之后,由于数额大,内心很不平静。自以为宽大总有边,数额大,怎么宽?就是宽大了,这个数额,以后就是我当平民百姓,也难以面对广西的干部群众。所以,签了字,又出现了反复,这说明我疑虑没有完全解除,对错误还没有完全认识。我的错误态度,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工作组同志的严肃批评。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有了沉舟作警示,更会有千帆过。病树真正治好了,才能有万木春。我犯了严重错误,不仅要承认错误事实,而且要认识错误不反复,才会痛改前非。我表示,不管组织对我所犯的错误作怎样的处理,我将从中吸取沉痛的教训,以警示他人,永远告诫自己:在今后有生之年,再给国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 在审查期间,痛悔万分的徐炳松曾向调查组表示:“愿当农民,将功赎罪。”他说:“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十几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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