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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档案



 

姓  名: 铁英
性  别:
出生年月: 1931年
最高职务: 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触犯罪名: 受贿罪
刑  罚: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简  历:

  曾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办公厅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案情简介:

  1992年11月至12月,铁英(女)出任北京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政府代表团总团副团长兼秘书长,赴香港招商期间,收受港商刘常名送的手表、摄像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价值16.6万元。招商结束回京后,铁英为刘常名联系了市府与新大都实业总公司的合资项目,并批准了三个其他合资项目。
  1992年被告人铁英帮助天平利园酒店有限公司解决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问题,收受该公司董市长李路的台式音响1台,价值人民币1.08万元。
   1992年至1993年铁英为新大都饭店借款、扩建、引进合资等项目上给予支持和帮助。先后收受该饭店总经理石路明港币、人民币、戒指等价值人民币2.8万元。
  1992至1993年间铁英协调解决台商吴昌明与北京市圆山大酒店的设施、租金等纠纷,并帮助其向北京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分局申请低息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先后三次收受台商吴昌明的钻戒、手表、美金等,折合人民币10.7万元。
  1993年10月铁英帮助山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筹集资金1000万股股票,合人民币1000万元。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杨永健人民币5000元。
  1994年3月铁英帮助港商罗焯与北京市药材公司、北京同仁堂制药二厂在香港合资成立“同仁堂御膳有限公司”。收受罗焯港币5万元,折合人民币5.63万余元。
  1994年3月铁英帮助并促成港商黄查礼与本市合资成立“北京显龙国际花园有限公司”“北京西静园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收受了黄查礼金饰品等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1.8万元。
  1995年铁英帮助港商李观承解决北京圣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项目的审批等问题。收受了李观承价值人民币4.2万元手表一块。
  从1992年11月至1995年,铁英先后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人大常委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3.43万元。

 中纪委处理情况:

1996年2月10日,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

 审判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铁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严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铁英犯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铁英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确有悔罪立功表现,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故可酌予从轻处罚。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铁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 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铁英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依据法律条文: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四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五条第一款: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 受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使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使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贪污、挪用的公共财物一律追缴;贿赂财物及其他违法所得一律没收。 追缴的贪污、挪用财物,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没收的财物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查办铁英案件大事记:

  1996年2月8日被依法罢免北京市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于当日被逮捕。  

  1996年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铁英受贿案立案侦查。 
  1996年2月10日,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
  1996年10月7日侦查终结,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1997年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7年6月24日被取保候审。
  1997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铁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二、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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