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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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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丰
性 别:男
出生年月:待查
最高职务:厦门市委原副书记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藉,开除公职处分
罪 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 罚: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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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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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丰1983年调入厦门工作初期,还有一股为特区发展建设努力拼搏的劲头,但在结识赖昌星后便放纵自己,沉溺于骄奢淫逸之中。
贪杯、贪色、贪钱财的刘丰脸上带相,一看就是个酒色之徒。为使位高权重的刘书记成为自己的保护伞,赖昌星投其所好,拼命迎合。逢年过节,赖昌星提着名烟名酒带着红包到刘丰家登门拜访;周末,赖昌星在星级酒店订好包厢,点好燕翅鲍鱼把刘丰接来享用……1995年红楼落成之后,赖昌星更是不忘把刘丰作为第一批嘉宾请了进去。喝的醉醺醺的刘丰在红楼的豪华套房里与年轻美貌的小姐进行肮脏的勾当,从此成为红楼的常客。不仅如此,刘丰还多次收受赖昌星等人贿送的款物。在乐不思蜀的骄奢淫逸中,刘丰与赖昌星称兄道弟,有求必应,心甘情愿地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走私活动提供支持和庇护:他向铁路公安部门施压,使赖昌星的走私香烟得以放行;向国有石油公司施压,为赖昌星走私成品油提供仓储;赖昌星为筹建88层远华国际中心筹集资金,本非刘丰职权范围内的事,刘丰却主动出面施加影响,致使银行违规放贷。
整天吃喝嫖乐玩“潇洒”的刘丰很快就臭名昭著。他家里人听到社会上的传言多次劝告他。但只要赖昌星一个电话,刘丰就像中了邪一样,拔腿就溜进红楼。
主管过政法工作的刘丰十分清楚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他以刘星的名义为厦门同安梵天寺捐款,祈求神灵保佑,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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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已查明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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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统计,刘丰多次收受赖昌星等人贿送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元,另有74.8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0年9月,刘丰接受审判。当庭审结束作最后陈述时,晚节不保的刘丰老泪纵横,痛心疾首。
2000年11月,刘丰因受贿45.6万元和巨额财产人民币74.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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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依据法律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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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例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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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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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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