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进一步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及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廉洁从检。一九九八年底,龙岗区院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从区人大代表中聘请了36名人大代表作为该院的执法监督员,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三年来,该院通过实行"四个到位",确保执法监督落实;通过"四个渠道",主动接受执法监督;使执法监督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执法监督员们通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了检察机关联系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推动了文明办案、廉洁执法,加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促进了检察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该院执法监督员工作的具体做法是:
一、确保"四个到位",提高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开展
㈠、 制度到位,明确执法监督员监督职责。
制度是确保工作规范开展的有力保证。任何一项工作只有形成了制度,并按照制度落实好,才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了使这项工作开展卓有成效,不流于形式,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以及执法监督员的条件,执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在履行职责时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及要求等都作了较全面具体的规定,把执法监督员的全部工作形成制度予以规范。如对执法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该院结合实际,规定了四点,一是对检察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法违纪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二是对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反映,建议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或侦查、审判监督;三是监督检察机关一发履行职能情况,对做好检察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四是经检察长邀请,参加检察专题调研工作。由于执法监督员的具体职责有了制度加以明确,做到了"有制度可依",从而有效保证了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职责的履行。
㈡、 学习到位,提高执法监督员监督水平。
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的水平如何,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他们对检察工作是否熟悉,对检察业务是否了解。而这又主要取决于他们检察业务学习的情况,取决于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为提高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水平和效果,该院积极创造"三个条件",积极组织执法监督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他们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掌握、了解检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监督的水平。一是积极为他们提供自学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条件。每年都专门为每一位执法监督员征订《检察日报》、《深圳检察》等报刊杂志,向他们发放《检察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让他们通过平时阅书读报的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了解;二是积极为他们创造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条件。平时经常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参与检察长现场接访,通过亲身一起参与处理来访的案件,真切了解检察机关案件的管辖范围及工作程序;三是积极为他们提供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条件。该院每年均要召开至少两次执法监督员工作学习例会,在总结前段工作通报情况的同时,举行以案释法的案例讨论会,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由检察长亲自从法律条文和法学法理角度进行细致的分析说明,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的确认,法律的适用,案件的处理程序等多方面进行讲解,并组织他们展开讨论。通过以案释法的这一生动有效的形式对执法监督员进行检察业务培训。达到了既学习了法律,又了解了检察工作的良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执法监督员进行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㈢、 沟通到位,发挥执法监督员监督作用。
有沟通,才会有了解;有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执法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才会取得实效。该院在开展执法监督员工作中,经常利用主动请进来座谈,走出去走访等多种形式,与执法监督员及时沟通联系,互通情况。平时重大的工作和活动均做到了在正式开展、实施前能够认真听取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展、实施过程中能够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反映;在有处理结果后能够及时向他们进行通报和反馈。如该院今年在"检察机关集中学习教育整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前,专门召开了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向他们通报了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又多次主动向每一位执法监督员征求意见,促进了该院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又如该院在制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8个规章制度时,之前将每一制度的草案都印发给每一位执法监督员,让他们提意见,作修改,这些制度在正式建立后,又及时发送给他们;同时,该院每月、每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工作情况都能够及时向他们通报,使他们能够及时得到了解和掌握。由于平时相互沟通比较充分,执法监督员的执法监督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大大推动了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四) 、保障到位,促进执法监督员职责行使。
为了有利于执法监督员充分履行执法监督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该院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到保障到位,确保了执法监督员职责的充分行使。一是向所聘请的执法监督员发放聘书的同时,专门为他们制作了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证,方便了他们开展工作;二是及时落实执法监督员的交通、误餐补助,为他们在开展工作时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上的保障;三是每年年底专门召开表彰会议,对年度工作表现优秀的执法监督员进行表彰,予以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每年春节,该院都要以慰问信的形式向执法监督员及其家人表示亲切慰问,让他们体会到执法监督员是检察院大家庭中一员的温暖。
二、通过"四个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员监督
㈠、通过对口联系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为了与执法监督员多联系、多沟通、多向他们听取意见,主动接受他们对检察人员和检察工作的监督,该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本院科室与各镇人大联系的工作规定》、《关于加强与各镇人大联系的办法》,将与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联系纳入与其所在镇人大联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分科室分别对口联系的办法,规定每一科室对口联系一个镇人大,并相应联系在该镇的执法监督员。实行每一季度联系一次的工作制度,经常性地听取镇人大和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对反映需要解决、答复的问题,由检察长交负责联系的科室负责人落实,将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员的监督落实到了实际工作中。
㈡、通过巡回接访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该院自1999年底以来,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因地制宜,推行了每月两次的检察长下镇村、街道、企业进行巡回接访的制度,为群众当场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并在进行巡回接访时,通过巡回接访这个渠道,将巡回接访与接受执法监督相结合,主动邀请所在镇的执法监督员参加,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通过让执法监督员亲身参与检察长巡回接访,一方面增加了他们对检察业务的熟悉与了解,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水平;另一方面使执法监督员对检察长和检察干警是否文明、热情接访能够进行现场监督,对受理的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能否及时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行个案监督。同时,为了让执法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该院对巡回接访时受理的案件,都及时将查处进度和结果反馈给他们。
㈢、通过工作通报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反映工作情况的《检察简报》、《检察宣传》、《检察信息》以及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等文件材料,该院都及时送发给每一位执法监督员。通过日常工作通报这一渠道,使执法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部署、计划、措施、效果等都能够及时了解、及时掌握、及时反映意见。此外,每年年底,该院都要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专门向执法监督员们通报反映,并就第二年的工作计划、措施充分征求执法监督员的意见。使他们在提意见的基础上,对该院即将开展的工作能够作到心中有数,便于他们进行监督。
㈣、 通过具体办案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走群众路线既是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应始终坚持的一项原则,也是检察工作能够获得群众支持的有力保证。该院在开展执法监督员的工作中,主动通过办案这个渠道,加强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并主动接受他们监督。如去年11月,某镇摩托车个体营运者80余人到该院集体告急上访,反映该镇治安环境差,营运没有安全感等问题,接访后,该院与该镇挂钩联系的技术科会同控申科及时到该镇了解情况,并将情况向该镇的执法监督员罗育灿同志进行了反映,处理工作得到了该执法监督员的积极参与配合,使得该院很快妥善依法处理好了这一上访案件。又如去年6月,坪地镇东村四湖塘村民10多名60多岁的村民到该院上访,反映该村财务人员有贪污集体资金嫌疑,要求三天之内派人查处。该院一方面将情况向该镇纪委反馈,一方面与执法监督员王惠连一起研究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这件事。整个处理过程王惠连都和该院控申部门的干警一起研究,积极配合,使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积极行使执法监督职责,起好"四个"作用。
该院执法监督员认真履行执法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紧密配合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积极主动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献计献策,为推动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通过对检察工作中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对如何有效开展检察宣传;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检务公开;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深入企业、自然村进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如何更好地帮助基层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等提出很好的意见,该院通过及时落实这些意见,较好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好参谋"作用;二是将基层经济、社会稳定情况和群众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反映比较强烈的属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及时向我院反映通报,以便该院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情况,有的放矢采取措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起好支持检察工作开展的"热线桥梁"作用;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利用平时自己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在工作中积极向群众和有关单位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利用所在镇的新闻媒介帮助进行检务宣传,有效地扩大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起到了自觉宣传检察工作的"义务宣传员"作用;四是通过各种渠道,自觉了解检察工作开展的情况,对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尽心尽职,起到了关心检察工作的"好帮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