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 月11 日,挪用巨额公款炒股造成8000多万元无法归还的原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证券部大户室主管钟碧英被押上法庭,这是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侦破的最大的一宗挪用公款案件。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碧英在1992年至1998年间,利用其担任广信深圳公司证券部大户室工作人员及主管的职务之便,多次使用假名及借用、冒用他人名字,以透支的形式,挪用证券部的客户保证金用于自己炒作股票,至案发止挪用公款余额达87177871多元。
托管组进驻证券部
1998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信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宣告破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为了保护股民利益,原广信公司下属的九个证券部全部交由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托管。
10月8日,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指示,广发证券当晚突击进驻原广信公司下属的9个证券部,对其经营进行查帐,其中查到广信公司深圳证券部有大量透支股民的行为,透支金额尚未收回的竟达一亿多元。
托管组顺着钱的去向侦查,发现大部分钱都到了在该部炒股的股民帐户上,其中有十几个透支户透支金额巨大,但却找不到相应的人。
托管组继续清查下去,发现这些透支户的炒股经办人是钟碧英,那么钟碧英是谁呢?
经了解,这个钟碧英就是该证券部大户室主管。但根据证券管理的有关条例,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准参与炒股的,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托管组马上找钟碧英调查,问这些股票到底是谁的。狡猾的钟碧英却编造了一个谎言,她说这些股票是一个名叫黄少华的香港人的。黄少华从1992年开始在这里炒股,信誉一直较好,证券部就同意给他透支,这个黄少华找了很多身份证,这十几个帐户都是他开的。
托管组立即叫钟碧英把黄少华找来,钟碧英为了把谎言继续编下去,1998年10月26日,她找了一个自称是黄少华的人。此人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一开始就引起了托管组的怀疑,托管组一连问了他三个问题:
问:你是否在这里炒股?
答:是。
问:你总共炒了多少?
答:你们说多少就多少。
问:透支的金额这么还?
答:马上就还。
黄少华的三个回答更加引起了托管组人员的怀疑,经分析,估计此人是冒名顶替。理由如下:一是黄少华自始至终都不敢表明自己的身份,没有提供身份证;二是从外貌和言谈举止上看此人一点都不象老板,倒更象个打工仔;三是此人对透支余额没有异议,连自己炒股多少都一问三不知,这很不正常。
这个自称黄少华的人走后不久,托管组立即用他留下的电话号码跟他联系,催他还钱,但这个号码却始终打不通。
托管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写报告请示省领导,认为钟碧英有重大犯罪嫌疑,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要求司法机关尽快介入。
省有关领导接到清算组的报告后,迅速做出批示:由省检察院马上立案。
三管齐下强突破
接到省领导的批示后,省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对此案予以高度重视,当即指示法纪处赶快立案、尽快破案。
1998年10月30日,省检察院法纪处以挪用公款罪正式对钟碧英立案侦查。
当天,省检察院干警秘密来到原广信深圳公司证券业务部,决定首先与钟碧英正面接触一次,可是,钟碧英在托管组进驻找她谈话后,就神秘失踪了。据了解,早有防备的钟碧英已经在筹备出国,随时都有逃跑的可能。
不仅如此,这个狡猾的钟碧英在托管组进驻后就感到风声不妙,担心迟早要出事,精心布置了以下手段对抗侦查:一是与丈夫"协议"离婚,把所有的财产给了她老公和在加拿大读书的女儿,她自己却没要一分钱家产;二是在广发证券进驻的前两天销毁了证券部大部分的记帐凭证、客户交易单及电脑资料;三是在检察院拘留她的前一天,她把存放在银行保险箱的东西全部取走。
狐狸再狡猾,却斗不过精明的好猎手。在诺大的深圳,检察官经过秘密侦查,当天就将钟碧英抓获,并宣布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抓获钟碧英,只是本案侦查工作的一个序幕,接下来的审讯,检察官却碰到了一个个意想不到的难题,多年的办案经验使检察官意识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较量。
初次审讯,钟碧英拒不认帐,把所有问题都推得一干二尽。首先,钟碧英认为,允许股民透支炒股,是该证券部经理同意的,应由经理承担责任;其次,按钟碧英的说法,透支人是黄少华,但现在又找不到黄少华这个人;第三,由于记帐凭证、电脑资料大部分被销毁,查帐也查不下去,无法从资金走向确定到底是谁用这十几个帐户在炒股。
但困难并没有难倒精明的检察官,经过研究分析,检察官们决定从股票的归属入手,以此作为本案的突破口。由于记帐凭证和电脑资料被销毁,检察官决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去查。
面对浩如瀚海的客户资料,检察官一头扎进深交所和证券部,与广发证券托管组的查帐人员一起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对这13个透支户进行清查,从开户到托管时的全部交易清单从深交所打印出来,并结合尚未被销毁的资料进行对照分析。
查帐结果证实了检察官的判断,通过确认这13个帐户的开户资料显示,这些户都是属于钟碧英的。从开户资金来源看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直接从钟碧英的个人银行帐户转入的;一种是从她女儿的个人银行帐户转入的;还有的是开户时没有资金,后来却直接打入上千万元的透支款,经查实这些透支款的经办人就是钟碧英,由此确定这13个股东帐户的钱全部都是钟碧英一手操纵的,从财务上排除了黄少华的可能,同时也证实了钟碧英在以撒谎的手段欺骗办案人员。
另一路人马开展了对开户人身份的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这十三个人的身份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些开户人是钟碧英的亲戚或老乡,这些亲戚承认曾经借过身份证给钟碧英,但却没有一个人认识黄少华;二是这十三个股东帐户最大的一个是钟碧英化名为金盈开立的,检察官赶到钟碧英的老家去调查,发现在派出所户籍存根上留下的资料全部是钟碧英的,经文检技术鉴定,证实存根上的照片就是钟碧英的;三是有的股东帐户的名字是以前曾跟钟碧英一起炒股的客户的,通过找这些人核实,证实钟碧英在盗用这些客户的名字炒股;四是从这十三个股东卡的开户资料看,有些股东名不是钟碧英,但经办人和联系地址全部都是钟碧英的。
第三路人马到了证券登记公司调查,发现股东卡申请单留下的笔迹经过鉴定全部是钟碧英所写的,从资金去向看,发现钟碧英一直在使用这13个股东帐户的钱,其本人银行存折一直与13个股东户有资金来往,并且还先后划走了170多万元,到东门街买了两个商铺就是以钟碧英的名字买的。
瓦解攻守同盟
获取以上证据,检察官成竹在胸,再次提审了钟碧英,钟碧英却一直顽固不化,仍然坚持这13个股东帐户是香港商人黄少华的。检察官适时出证,证实真正炒股的就是钟碧英,钟碧英却狡辩成是黄少华委托她炒股。
检察官步步追问,既然黄少华委托你炒股,你们是怎样联系具体炒作股票的呢?
钟碧英再次耍了一个花招,说黄少华买卖股票是通过他的一个朋友邓某转告的。
邓某成了关键的证人,这个邓某是在该证券部炒股的一个客户,检察官立即找她谈话,没想到其口供竟然与钟碧英完全一致。而事实上这13个股东帐户与黄少华无关已是铁证如山,那么,邓某为什么要讲假话呢?检察官决定查个水落石出。
检察官首先对邓某炒股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邓也在透支炒股,邓某透支炒股的经办人是钟碧英。
原来,透支炒股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办到的,钟碧英利用其大户室主管的职务便利,帮邓某办了透支手续,邓某听钟碧英讲,这次受托管组调查,就是由于给邓个人透支炒股,邓某为此一直心存感激和内疚。
检察官再次找到邓某,一开始邓仍然坚持原来的说法,可是当检察官把有关材料给她看时,邓某当场大哭,大骂钟碧英是个骗子。 检察官及时指出邓某的错误,正告她有做伪证的嫌疑,情节严重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邓某再次大哭,当即表示改正,并将事件的原委一五一十的交代出来。
原来,就在检察院介入此案的前两天,邓某当时正在上海出差,突然接到钟碧英从深圳打来的电话,说是最近省里要派人来调查证券部的透支问题,钟碧英在证券部有十几个帐户,一时平不了帐,到时如果检察院找她,就说全部股东帐户都是黄少华的,由黄少华委托邓转告,由钟碧英具体炒作股票。由于邓某透支炒股要靠当时作为大户室主管的钟碧英帮忙,为此邓对钟一直感激不尽,如今见朋友有难,自然满口答应,在托管组和检察院的两次找她谈话时,她都按照钟碧英的说法去做,没想到差点成了钟碧英的替罪鬼。
邓某的供述,成为证实钟碧英犯罪的又一个重要证据。
真象大白
突破邓某后,检察官一方面抓紧对钟碧英的审讯,一方面继续查帐,很快就查明了钟碧英的全部犯罪事实:
1992年至1998年10月间,广信公司深圳证券部为增加营业收入,规定客户只要有一定数额保证金作担保,就可以透支炒股。钟碧英自1993年开始一直负责大户室的业务,并利用其主管经办给大户透支的工作便利,私自在客户袁某的保证金帐户上透支证券部公款用于自己炒作股票。
1994年之后,钟碧英先后使用假身份证"钟盈"及借用或盗用其亲戚、朋友、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及股东卡,在证券部开设保证金户并透支巨额资金,又利用该证券部保证金户结算的漏洞,同时使用其原丈夫和其朋友等17个上海股东卡,在"钟盈"等13个保证金户中使用透支款进行通买通卖,并通过将从透支资金户买的上海股票转到非透支户卖出的形式转走资金,根据对钟碧英挪用公款的司法鉴定报告,钟碧英自1993年至1998年10月8日,在金盈等13个透支户透支公款余额总共87187781多元,仅存股票市值及资金余额33494534元(以1999年1月16日为基准日),两项相抵尚有53683336多元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钟碧英挪用巨额公款透支炒股,除了亏损之外,还多次秘密转出透支款供其本人挥霍使用,其中包括花了170万元购买商铺。
经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5月7日,钟碧英使用其化名"钟盈"的股东卡,指使其操盘手石某以"金盈"的名义开户并输入电脑,随后在没有存入保证金的情况下,钟碧英又利用主管大户室的工作便利,多次给"金盈"户透支巨额资金炒股。1997年6月4日,钟碧英通过透支炒卖一只上海的股票获利后,将其中的170万元秘密转存到其亲戚邬某的股东帐户上(因该股东没有透支,可以取出资金)。当天,钟碧英将该笔170万元取出转存到她自己的银行帐户上。
6月9日,钟碧英又从银行将该笔款取出。7月29日,连同自己的其它资金共196万元,通过"存一贷二"的按揭方式,购买了位于深圳大东门耀华楼首层的两间商铺。
在侦破钟碧英案的过程中,检察官既打击犯罪,又积极保护国有财产。由于广东国投及系列子公司的破产,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众多国内外传媒一直在关注破产清算工作,能否最大限度提高破产企业的清偿能力,不仅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更会间接影响到众多投资者特别是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的信心。省检察院法纪处办案干警通过辛勤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共追回赃款近7000万元,并协助有关部门确认原广信深圳证券部的投资及债权约1200万元,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朱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