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至今年5月,近两年时间里共有52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自首,涉案金额一千多万元。这种昔日犯了案,如今主动上门自首的现象,在全国基层检察院中是不多见的。
据统计,这52名自首者中,不但职务有高低,有处级、科级、科员,而且人员分布广,各行各业都有,涉及的行业有金融、海关、邮电、城管、医院、公司企业、行政部门等。犯罪嫌疑人中有经理、工程师、医生、行长、职员等。
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大多是几年前作的案,在既没有"通告"压力、又没有特殊政策的情况下,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主动到检察机关自首呢?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可宝安区检察院干警的心里却有一本明白帐:这都是两年多来苦心织就的"社会大预防网络"发挥的威力呀!
社会预防显威力 兵临城下争自首
某海关助理关务监督吴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假转厂、假核销,从中收受"好处费"59余万元。事情败露后,吴某潜逃到四川等地,过着风餐露宿、担惊受怕的日子。吴某回想起以前参加过检察院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经过反复思考,决定回去自首。于是,2000年6月,吴乘坐飞机回到深圳,与家人吃完晚饭后,携赃款近60万元到区检察院自首。
在自首者中,既有个人自首的,也有集体讲清问题的。区政府下属两个分局在分家前设立了小金库,并采用非法手段私分公款。今年4月,在强大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攻势下,两个分局中涉案的领导坐不住了,终于鼓起勇气,一起来到检察院讲清问题,并退出了款项。随后,两个分局共有30多人退出有问题款项达300多万元。目前正等候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认为,如此众多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到检察机关自首,固然有各种因素,但政府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社会化大预防网络的建立,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从1999年开始,宝安区委、区政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心民心工程来抓,区委书记黄志光强调反腐败要关口前移,预防在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前。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宝安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马松林为组长、以区检察院为骨干的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经过两年的努力,宝安已形成了以区委为领导、检察院协调组织、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职务犯罪社会大预防的新格局。预防工作小组已在全区145个单位建立了预防机构,采取"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预防方式,将145个预防单位按行业性质划分为区直属机关、区属国企、各镇(街道)、外地驻宝安机构四大部分,依靠四大部分的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区委区政府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起了模范带头作用,先后制定了《宝安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和政府物质招标采购、村务企务公开、干部提拔公示等制度,在全区建立起预防网点。预防网络的运作很见成效,深圳市检察院张建国检察长专程到宝安进行为期3天的调研,对宝安区的预防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广东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也在宝安召开,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宝安预防模式"。
警示教育触动大 唯有投案是出路
原宝安区某开发公司计财部部长汤某,因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被判处15年徒刑。他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以身说法,深刻剖析自己由身居要职沦为阶下囚的原因和体会。参加完大会后的区下属某公司副经理罗某寝食不安了,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罗某携带赃款来到了检察院,主动交代了在任职期间收受公司下属维修安装队的包工头贿送的10万元的犯罪事实。面容憔悴的公司维修安装总队长郑某也来了,坦白他在任职期间收受下属安装分队包工头红包7万元的事实。"在检察院门口徘徊了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唯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唯有投案自首才是真出路"这是郑见到检察干警时说的第一句话。
今年5月22日,建设银行宝安支行某储蓄所的储蓄员汤某到宝安区检察院自首,交代他私自截留储蓄款计人民币18.3万元、港币5.2万元的犯罪事实。汤某是在参加了警示大会后,在单位的教育下向检察机关自首的,并退清了赃款,现汤某已被宝安区院立案侦查。
今年5月12日,区院在全市建行系统召开警示大会,会上,原建行铁路支行行长黄某在会上痛陈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和原因。会后第二天,就有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到区院投案自首。
象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警示教育以其特有的震慑力,在心存侥幸的犯罪者心灵投下了重磅炸弹。为使警示教育经常化,区预防工作小组在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教育基地",在看守所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正一反,相得益彰,仅去年一年,在基地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000多人,发挥了强大的宣传教育作用。
宝安区检察院的侯黎明检察长深有感触地说:"宝安区现在投案自首的多了、拒礼拒贿的多了,可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明显少了、职务犯罪的案件少了,这"两多两少"正是我们开展社会大预防成效的最好见证。"
在侯黎明检察长的带领下,宝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骨干作用,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其中的"个案预防"工作尤为突出,制定了"六个一"制度:每办一案,必须让犯罪嫌疑人写一份反省书,以警示他人;与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分析会,找出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发一份预防建议书,协助整改;开展一次以案说法的法制教育,提高认识;协助发案单位制订一套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一次案后回访考察,检查落实情况。
新的挑战 新的探索
面对纷至沓来的自首者,宝安区院的干警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营造职务犯罪的大预防网络,可以让已滑入犯罪泥淖的人回头是岸,避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忧的是:如何发挥预防网络的更大威力,从源头上真正遏制犯罪,可以让犯罪边缘的人悬崖勒马,让犯罪的人和自首的人越来越少呢?
面对新的挑战,宝安区检察院的干警又开始了新的探索:
--2000年底,宝安区院以"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控制"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征文,共收到全国各地的征文966篇。从各地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工作者的来稿中,宝安区院淘到了"金子";
--2001年4月,宝安区检察院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签定了一份合作意向书。该学院于2000年11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非官方的廉政研究所,致力于通过开展专项研究,帮助国家找到有效的预防腐败之道。宝安区检察院将与对方共同编撰廉政研究的系列丛书,建立一个中国廉政理论和实践的门户网站"中国廉政信息网"。研究所发挥理论优势,宝安区院提供实践经验,进行优势互补。
--2001年6月,宝安区院针对不同预防对象制作"防贪锦囊",精心制作了预防犯罪宣传册、图片展版、VCD,筹备了宣传节目,到各单位、城镇进行大型的巡回宣传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仅是检察官的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目标。这是宝安区社会大预防网络带给我们的启示。(朱香山、刘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