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今后,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可望得到有效遏制。2000年11月3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省检察院成立侦查监督处,全省各市、分院也将成立专门的侦查监督机构,这意味着从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中,和经发现违法行为即可得到及时纠正。
张学军检察长指出,成立侦查监督处最重要的是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加强制约机制,从而保证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避免没犯罪的人受到冤枉。据他介绍,新成立的侦查监督处有“三项职责八大任务”。“三项职责”是指担负着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八大任务”包括: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立案监督;适时介入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庆春、香山、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