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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开拓奋进 勇攀高峰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我们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于1993年4月,现有干警15名,其中青年干警13名,占总数的86%。93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强化服务手段,充分发挥反贪职能,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整体工作成绩突出:97年以来共立查案件95起,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连续五年被授予市级先进单位,先后三次荣记集体三等功,10人次受到省、市表彰,并涌现出了四名淄博市十佳检察官。副局长杨雷先后被评为第八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和第九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被团省委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淄博市新长征突击手。 近年来,我们在深入开展反贪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敢为人先,紧紧咬定创建“青年文明号”这一奋斗目标,激发全局干警的争创士气,全面推进创建活动。三年的时间实现了争创活动的稳步发展和全面的进步:97年9月,我局在全市检察系统首家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99年12月,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2000年5月,在全国检察系统首家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98年4月,团市委、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检察系统争创“青年文明号”启动仪式,我局作了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经验介绍,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一、以人为本,突出“四抓”,带出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贪斗争、服务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必然要求。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突出抓学习、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出了反贪队伍新形象。 1、抓学习,强素质。只有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才能不断适应日新月异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将抓好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几年来我们舍得投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多管齐下,首先坚持不懈地抓好学历教育。93年建局之初,我局仅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人,到去年年底,干警全部取得大专学历,其中,大学学历14人,占干警总数的93.3%。其次,在深化法律、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的基础上,把学习培训的重点由学历教育转向素质,重点抓了岗位职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其他各项与检察业务有关的培训工作。对45岁以下的干警集中时间进行微机培训,全部取得国家承认初级资格。再次,认真组织了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考试,动真的、来实的,对考试不合格者一律实行待岗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定期开展“一罪一讲”、“一案一议”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全局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为反贪斗争深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持之以恒地抓好政治教育。在抓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坚决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工作上的偏重性和行动上的随意性,针对新形势下检察干警的思想特点,从教育制度入手,确定明确教育目标,制定周密教育计划,使用生动活泼、易于接受的教育形式,狠抓各项教育工作的落实。在教育的内容上,着重加强了宗旨教育、服务大局教育和以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一是定期开展系统专题教育如请英模人物作事迹报告、上党课、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展等活动;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日常教育,如重大节日升旗仪式等有益活动;三是重视个别教育,领导成员经常与干警谈话,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善于发现倾向性、苗头性东西,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通过深入扎实、切合实际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校正着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证了全局干警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在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斗争中,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涌现出了一大批拒礼拒贿的典型。仅97年以来,全局先后有26人次拒礼拒贿,价值达6万余元。 3、抓制度,确保各项争创目标的实现。我局坚持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入手,抓制度促管理,有力地确保了各项争创目标的实现。 一是抓好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定了《干警日常考核细则》,对干警工作纪律、作风实行每天考核、月60分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干警的出勤情况、平时工作作风、纪律、文明办案等,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标准。如严禁迟到、早退、中午饮酒,严禁在办公室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吸烟等,违者都予以扣分,凡全年累计被扣分达60分以上者,不仅取消本人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资格,而且还要取消所在科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二是按照“动态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结合反贪工作的自身特点,制定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对各科室、个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包括基本任务、个人科室目标、共同责任目标等12项,并辅以百分制奖惩考核办法。 4、抓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十分重视用典型的示例和人格的力量影响教育干警,带动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为手段,在典型的发现、培养、树立、宣传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使我局在不同层面上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如全省十大杰出青年杨雷、全市十佳检察官王维聪、全区十大杰出青年夏侯俊涛等,这些典型有力地带动了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警学有榜样,比有信心,赶有目标,超有动力,产生了落后就要被淘汰的紧迫感。97年以来,先后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3人次受到市级表彰,9人次受到区级表彰。在99年全区政法系统开展的“双满意”活动中,我局以《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创一流的反贪局》为题作经验介绍。 二、抓住实质,发挥职能,深入开展各类优质服务 我局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为国有企业服务意识,加大力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在坚持打击就是最重要最直接服务的大前提下,将服务意识、服务思想变成自觉地行动,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坚决摈弃“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保守思想,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服务一方”,求得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认真搞好“三个服务”:一是超前服务,定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法制课,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搞好经济犯罪的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97年以来,我局共上法制课108场次,受教育面达万余人。 二是案中服务。将服务思想寓于办案的全过程,注重在查办企业内部案件时“不把领导班子查散,不把职工队伍查乱,不把业务关系查断”。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发现案发单位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整改,建章堵漏,防止案件的重复发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查16起经济罪案,均在立案的同时,针对案发单位在经营、财务、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以我们检察院的文件的形式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回来。 三是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努力转变知法观念,一心一意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如今年4月初,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在本行开户的健身器材厂公款12万余元为他人所用,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及时将这笔款项追缴,同时我们发现该厂当时正处于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发展举步维艰之际。我们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提前将这12万元返还给该企业,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有效的维护了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认真搞好案后服务,跟踪服务,经过多年的反贪污贿赂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打击固然是检察机关为企业、为经济建设最直接最重要的服务手段,但并非服务的全部内涵,检察机关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就不断对企业、对案发单位开展案后服务,延伸服务。根据多年的反贪污贿赂实践和经验,我局研究出台了《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案件回访制度的试行办法》。发至每个职能科室,《试行办法》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考察的活动事项,主要是考察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考察企业是否存在重新犯罪的隐患。努力净化企业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共深入企业回访考察26余次,及时解决纠正了一些可能诱发犯罪的隐患。 五是不断探索为企业服务的新路子,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开展与企业结成对子、促振兴”活动,已与三家国有企业结成对子,采取定期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帮助指导企业建章立制等方式,为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服务,先后为淄博无线电瓷件厂、山东机器厂等十余家国有企业解决了一些久而未决的难题,受到企业的赞誉。 三、“严”字当头,强化监督,努力塑造优秀的社会形象 形象问题至关重要。不违法、不违纪、不违章只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而身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检察官则必须坚持“依法、秉公、文明、清廉、高效”的形象标准。在抓形象问题上,我局注重从强化监督入手,从细微小事抓起,树立了公正廉洁、勤政为民形象。 一是建立警示制度使警钟常鸣。定期通报重大违法违纪典型事例和院里发生的不廉洁现象,违纪苗头,设立违法违纪警示牌,使每日都得到警示。特别是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和省院六个绝对不允许公布后,我局将内容打印成册,专项释义,人手一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讨论,经常对照检查。还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并与签订廉政保证书,举行宣誓仪式,不断强化干警自觉监督的思想意识。 二是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实行案件跟踪制度和重点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对每起案件、每个环节的跟踪检查,监督了执法行为,增强了自律意识。完善赃款、赃物管理制度。我局推行二十四小时内赃款赃物、扣押物品一律归库的做法,同时规定各科必须使用统一编号的扣押物品清单,并定时、定期向办公室报告空白清单的结存情况。这一制度的实行杜绝了私自扣押、挪用、坐支、私分赃款、赃物的现象,有效地管住了易出问题的源头之一。 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几年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完善了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确定每位领导成员至少联系十名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同时,开设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设立了三个举报箱,聘请了2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每年召开两次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切实整改。 四是切实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按照检务十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职责、办案纪律、办案期限、办案程序,让社会清楚我局干警的哪些行为该受到监督举报;同时还建立了干警违法、违纪查处公开制度,即及时把干警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查处情况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简报等予以公开,增加了监督的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和执法执纪监督员的意见共12条,我局均及时进行了处理,改进管理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受到了人民代表的充分肯定。 五是抓好对外“窗口”形象。“窗口”虽小,却往往反映整体形象,为此,我们倡导“一人一扇窗,人人重形象”的观念,无论是办案工作还是对外交往活动,都应当时时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检察干部,处处以检察道德和检察纪律约束自己。为了使干警爱人民、为人民,近年来,我们坚持组织干警参加为民服务活动,义务为过往行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坚持每月一次到社会福利院,为孤寡老人打扫卫生,送寒问暖;向灾区和贫困山区捐款捐物计万余元,全市“十佳检察官”杨雷、王维聪分别将2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希望工程,赢得了人民的称赞。97年以来,我局先后收到有关单位和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信19面(件)。 应着重指出的是,共青团淄博市委对我们的创建工作始终给予了极大的指导、关心和支持。多次深入我局听取开展各种活动汇报,指导创建工作,借此机会代表我局全体干警对团市委给予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以上是我们争创“青年文明号”的几点做法,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希望,更是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本次经验交流会上,聆听了各兄弟单位发言,学到了许多很好经验和做法,我们决心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精神,从零开始,再创新业绩,勇攀高峰。 二000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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