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反贪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博山区委为博山区检察院反贪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举行表彰大会

  近日,区检察院反贪局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成为全国检察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集体。

  近两年来,区检察院反贪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手段,充分发挥反贪职能,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余万元。工作中,该局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成果一起抓,紧紧抓住“青年文明号”这一全面提高干警素质、促进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在先后取得市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今年又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8月11日,博山区委、区政府为区检察院反贪局举行表彰大会,为该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奖励5000元,市院也作出为该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奖励5000元的表彰奖励决定。

 
  共青团山东省委向反贪局授“全国青年文明号”标牌   中共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闫西国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反贪局授奖
  中共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闫西国向反贪局授奖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昆峰在表彰会上作表态发言
 
市院王卫东副检察长向反贪局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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