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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博山:16份检察建议救活三家国有企业
□本报讯 记者杜宗臣 通讯员赵庆华 王东报道 1999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在帮助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注意运用“检察建议”,他们办理了11起职务犯罪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48条,条条得到落实,救活了3家国有企业,为270多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 博山区食品厂是该区商业系统的骨干企业,进入90年代后,7年内换了5任厂长,到1997年底,企业已亏损数百万元。90多名老工人卖掉厂内轿车作上访费,反映前任厂长有经济问题。博山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很快查清了前任厂长王兴义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追究了其刑事责任。该院又将办案收回的8万元资金返还给工厂,并根据食品厂在领导班子、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民主选举厂长、竞争上岗、财务公开的“检察建议”。工厂对这些“检察建议”逐条落实,经民主选举出的厂长一心扑在工作上,精打细算,招待费由一年前的6万多元下降到几千元,工厂效益明显好转。 博山区内另一国有大型企业某机器厂,一度效益不佳。该院在查处一职务犯罪案件后,将追缴的40万元赃款返还该厂,并针对问题提出加强监督、取消账外账和小金库等“检察建议”。该厂几次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研究落实“检察建议”,并成立了审计监督处,加强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杜绝了漏洞,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另外,该院检察长孙昆峰带领部分干警对该市270多家企业截留、挪用货款问题作了专题调查,并提出“检察建议”,在这些单位开展“公物还家”活动,帮助企业追回货款两千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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