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举报有哪些弊端?

 

  大家知道,经济犯罪分子当中有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甚至有些人手中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红梅皮件厂的厂长兼党委书记张云,就是这样一个人。张云不光收受大量的贿赂,还贪污了不少公款。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张云拉帮结派,到处请客送礼,编织了一张关系网。群众对张云的违法犯罪行为,看在眼里。工会干部小何等几个人决定向检察院举报中心反映张云的问题,可是他们想到,张云在当地的关系很多,有层层保护网,光靠检察院一家可能查不动张云。为了让各个部门都来重视这个案件,小何他们决定把举报材料复写三十多份,分别投寄给了中央、省里和地区各级的党委、政府,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监察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几十个机关及其举报机构。这种把同一内容的举报,分别向职能不同或者是级别不同的举报机构同时举报的现象,就叫做多家举报。目前,这种现象相当普遍,目的都是想通过多方面散发材料的办法,扩大影响,引起各部门的注意。那么这么做,效果会怎么样呢?

  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及其举报机构接到小何等人举报以后,并不知道其它部门也同时收到了这样的材料,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很多部门都把材料转给了有关部门。可是张云早就听到了风声,他先是和一些同案人串通一气,毁灭了一些证据,后来看到躲不过去了,就带上十万多元赃款逃跑了。虽然三个月以后,张云还是被抓住了,可是他已经挥霍了大部分赃款,这些钱,还有张云的一些罪证已经没有办法再找回来了。

  可见,多家举报不一定会出现有些举报人希望的结果。从这个例子上看,多家举报至少有三个害处。首先,多方散发举报材料,缺乏针对性,容易引起部门之间相互扯皮,耽误时机。其次,不利于保密。犯罪分子如果听到风声,可能采取毁灭证据或者想其它办法对付调查,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第三,造成各家举报机构的重复劳动,效果反而不好。

  最为稳妥的办法是,在举报以前向懂得法律政策的或者有关机构咨询一下,找准了门,也就可以避免多家举报的弊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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