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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座落在中心路北侧政法大楼的南端。 现有干警70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7人,中共党员66人,干警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全院下设反依法贿赂局、渎职犯罪侦查局和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预防犯罪科、检察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行装科及法警队十四个科室局。
博山区人民检察院肩负着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司未能监督、预防犯罪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要职责,是基层法律监督机关。 多年来,全体检察干警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的原则,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先后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并记集体一等功;被淄博市委、市政府授予包村先进部门荣誉称号;被市院授予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有多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 二、检察长简介 检察长孙昆峰,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博山区委组织部副总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自1998年1月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坚持一手抓班子带队伍,一手抓业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班子建设上,提出了“三个不过分”,即队伍建设抓得再紧也不过分;对干警管理要求再严也不过分;对业务工作尤其是办案质量要求再高也不过分。倡导和发扬“六种良好风气”,即聚精会神想党的事业,想检察事业,多琢磨工作,少琢磨私事杂事的良好风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应变解的良好风气;看党性、看实绩、看民意,用德才标准衡量人,唯贤是举的良好风气;讲团结、讲纪律、顾大局、重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的良好风气;廉洁自律、勤奋工作、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98年上任伊始,针对检察工作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主持研制了基层人民检察执法工作程序。该程序经过国家、省市有关专家论证,得到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大力推进检察机关业务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和检务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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